根据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部署,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于近日在南院门诊五楼学术报告厅召开了“2016年下半年全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暨行风建设教育大会”,为保证培训效果,会上还进行了互动交流提问和考试。大会由张亚军副院长主持,院长单际平、党委书记朱宏亮等院领导及全体医务人员参加了会议。
纪委书记居会祥就近期曝光的外院“药品回扣”、“高值耗材”等媒体事件进行了题为《不断加强行风建设,深入治理不正之风,全面落实“九不准”》的行风建设教育,要求医院全体医务人员根据2013年12月26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文件精神, 规范行业行为,促进行业廉洁自律。
盐城市医学会医鉴办火旭东主任,通报了2016年盐城市医学会鉴定的10余起典型医疗纠纷定责案例,并对案例中存在的平时工作中不被医务人员重视的细节问题进行了点评告诫,给医院全体医务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安全警示教育课。
朱建清副院长通报了2016年全院医疗安全情况,全年医疗安全形势总体较好,投诉纠纷数量、新发生赔偿数额均较2015年显著下降。通过对院内发生的典型投诉纠纷、不良事件的系统性回顾,朱院长分析指出,服务类因素的投诉纠纷、不良事件仍然占有很大比例,并针对专家会诊、收费、填塞物管理、标本送检等诊疗环节过程中存在的不足,进行了详细地分析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措施。
张亚军副院长做了题为《重新开始,从心出发》的专题讲座,就国家卫计委2016年11月1日开始实施《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和《中国医院协会患者安全目标(2017版)》,结合院内院外的典型案例进行了详细地解读和培训,指出“评价医疗技术以最高水平为标杆,衡量医疗安全以最低层次为代表”,全体医务人员应做到“知、信、行”,从而才能真正的保障患者安全。
医务科科长潘玉梅还对全体员工做了《医务人员执业管理》的医疗机构法律实务培训,对医师执业管理、权利与义务、定期考核等多个方面的法律法规给予了详细的解读,指出了医师执业的“一个必须、五个不得、十个应当”。此外,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于11月30日公布的《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并对纪要中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患者和医疗机构的举证范围和举证责任”的内容进行了解读和培训。
在会议总结中,院党委书记朱宏亮指出本次教育大会中通报的案例对全体医务人员都具有强烈的警示意义,全体医务人员应从中吸取深刻的教训,防微杜渐。朱书记语重心长的告诫在座的每一位:要做到正直、善良、聪明、能干,严守底线,做一名合格的医务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