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规范药品、卫材购销行为承诺大会

信息来源:盐城三院 日期: 2015-04-20浏览:

为进一步整顿药品市场流通秩序和治理医疗行业商业贿赂行为,全面深化落实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国家卫计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的通知和《盐都区卫生系统关于开展“回扣、‘红包’专项整治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416日下午,我院召开了规范药品、卫材购销行为承诺大会,参加会议的有院党委书记朱宏亮、纪委书记居会祥、药学科主任岳峰、监察室主任金立秀以及六十多家药品卫材经销企业的代表。
会上,药学科主任岳峰向医院党委、纪委做出郑重承诺,保证严格遵守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中的“九不准”,严格执行采购工作纪律,不利用工作之便,泄露应当保密的采购信息,不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不收受回扣,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进一步完善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真正地把权力用在医院的发展、用在科室的建设、用在减轻患者的看病负担上。决不以药谋私,以材谋私,廉洁自律,善始善终。药品、卫材经销企业代表盐城药业公司经理张越和国药控股扬州分公司经理孟飞也作出承诺,表示会认真遵守承诺条款,廉洁营销行为,与医院一起共同努力,共同抵制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共同服务好患者。  
纪委书记居会祥结合“九不准”及“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对在座的各企业代表进行了廉政教育,并向各企业代表提出了“规范药品卫材购销行为”的要求,表明了院方治理商业贿赂和杜绝不良销售行为的决心和信心。之后各药品、卫材经销企业代表在会上签订承诺书并向医院递交。
会议最后,党委书记朱宏亮作了重要讲话,表示医院高度重视药品、卫材购销工作,每年都签订承诺书,时时敲警钟,是为进一步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和药品经营秩序,防止医药购销活动中不正之风的发生,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减轻患者经济负担,维护患者、医院和药品供应企业利益,并向各位药品卫材供应商代表通报了医院为防止医药购销中的不正当的行为采取的一系列的防范措施,对重点热点岗位人员进行轮岗制,定期进行谈话教育警示等。他表示各药品、卫材供应商在经营活动既要遵循法律法规,也要和医院相互监督,对不规范行为及时举报,用责任和制度规范双方的购销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