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通过省卫生厅关于1-3岁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手术能力审核

信息来源:盐城三院 日期: 2014-01-23浏览:

根据《江苏省开展提高农村儿童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切实提高我院农村儿童两大类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我院心胸外科对照标准细则,积极进行了“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手术能力”准入申报工作,在通过江苏省卫生厅第一轮资料审核后,于2013年12月01日接受了省厅一行专家的第二轮现场审核,并于2013年12月20日下发了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泰州市人民医院等4所医院0-3岁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手术能力审核结果的通知(苏卫办医【2013】89号),确定我院已具备1-3周岁儿童(不含1周岁)先天性心脏病手术能力。
此项手术能力的审核通过,将为盐阜地区、乃至全省地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儿童带来福音,欢迎广大先天性心脏病患儿的家长前来垂询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