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
公开招聘合同制卫技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我院拟公开招聘一批合同制卫技人员,具体招聘办法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12人,详见附表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无党纪、行政处分及刑事处罚的记录,热爱本专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
2、国家计划内招收的2018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根据“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通过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4日至2018年11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北院行政楼一楼);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51581608002,13921887387
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行政办公室报名,并填写《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岗位设定的条件,由医院人事科和监察室负责报名者的资格审核,通过审核者进入考试程序。
(三)考试及体检
1、笔试:内容为本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得分的50%。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1:3的比例(不足1:3比例则取全部),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入围名单将于笔试成绩统计揭晓后,在公示栏公示及电话通知。医院组织评委对应聘者进行目测、面试和提问,总分为100分,设60 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淘汰,面试成绩占综合得分的50%。
3、体检: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的1:1的比例进入体检,总成绩分数相同时,面试成绩得分高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如出现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的,则按综合得分排名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手续办理后不再替补)。
(四)公示
根据考核、考试、体检结果,公示拟聘用人员情况。
(五)聘用
1、医院与拟录用的人员签定就业协议书,来院工作后签订聘用合同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对确定聘用人员报主管部门备案,聘用期满后,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和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经考核合格,可办理续聘手续。
四、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附件: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卫技人员岗位表
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
二○一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