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进医用耗材(试剂)配送企业论证遴选公告(中心实验室)

信息来源:盐城三院 日期: 2020-09-28浏览: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用耗材(试剂)采购及配送工作,提高省网采购率及配送效率、明晰配送责任,保障配送质量,及时服务临床。经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现对实验中心新进医用耗材(目录见附件1公开论证遴选配送企业。欢迎进入江苏省阳光采购平台的生产企业和取得生产企业授权的配送企业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配送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是经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具备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的独立法人资质,进入江苏省阳光采购平台的生产企业和取得生产企业授权的配送企业。

2投标产品(相同品牌及规格型号)目前在用的江苏省内必须具备2家及以上三级甲等医院客户。

3、具备集中配送的能力。

4、重信誉、守承诺,伴随服务及售后服务好。

5、近2年内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配送企业报名需提交以下遴选文件

1、单位介绍。单位人员配备、配送能力、库房储备环境(面积、配置、设施、图片)及运输条件(车辆名称、行驶证复印件、图片)等。

2、单位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产品授权委托书或代理证件等证件。

3、提供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

4、拟投产品技术资料(主要用途、特点、优势、适用范围),含产品彩页、产品说明书等。

5、拟投标产品平台中标的相关资料(投标产品明细表,样张见附件2及产品注册证(备案登记凭证)。

6、提供拟投产品(相同规格型号)目前在用的江苏省内2家及以上三级甲等医院客户名单、近半年内销售合同及发票证明。(必须具备)

7、诚信经营证明材料:配送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或自行出具无犯罪承诺书。

以上所有资料(一式二份)除原件外一律要求加盖企业公章,装订成册(最好胶装)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收。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论证遴选者,请于2020928日至20201010(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招标采供部(南院门诊五楼)报名,同时提交《遴选参与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联系人:徐龙跃    电话:18205103486

项目咨询人:潘平雷   电话:18361146977 

四、相关事项

1、遴选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配送范围为高值卫生材料、普通卫生材料、诊断试剂,如因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供货、平台对接及时性等)不能满足医院需求,经医院耗材管理委员会确定取消配送资格。

3、配送企业开具发票时必须按省卫计委“两票制”的要求(两票制正式实施时)出具由生产企业开具的相同规格、品种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并加盖配送企业公章。

4、凡是提供虚假证明、有围标、串标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投标资格。

5、根据我院新进医用耗材准入遴选的流程:论质、比价、评标,医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根据配送品种的性价比和服务的优惠条件确定配送企业。

6、拟中标的配送企业及配送品种在医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0928

附件1:中心实验室新进医用耗材(试剂)目录.xls
附件2:投标产品明细表.doc
附件3:封面.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