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就新生儿科婴儿奶粉进行招标,欢迎具有相关生产资质和销售资质的厂家(企业)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 2019-5-2
二、采购内容: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婴儿奶粉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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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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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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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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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估计需求量(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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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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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产儿奶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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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产儿配方奶。医院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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雀巢、雅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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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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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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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月儿奶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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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月配方奶。医院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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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纽迪希亚爱他美、雀巢、惠氏)
国产(伊利、飞鹤、贝因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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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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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奶粉必须为罐装包装。投标人需根据所投奶粉罐装规格将上述年需求量换算成实际罐装数量(数字四舍五入,取整数)。
2、此年需求量为预计量,实际用量以临床具体使用量为准。
三、合作期限:1年
四、投标人报名资质要求:
1、供应商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法人,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的经营范围。
2、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提供以上有效证书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价的,无需此件)附法人代表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生产厂家必须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需具有本次招标货物的经营范围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供应商需具有所经营品牌的代理委托书或厂商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的复印件;需具有省级以上产品质检报告复印件;需具有有效期内《食品流通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零售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复印件。
6、进口奶粉需具有相应海关检测报告、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原产国对于中国区域代理经销商授权、中国区总经销公司对于省市及经销代理授权复印件。
7、送货人健康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项目实施能力。
9、提供江苏省内三家医院的供货合同及发票复印件(产品、单价等基本信息清晰可见)。
10、供应商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或自行出具无犯罪承诺书。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供应商开标时需提供样品。(每个产品奶粉需携带一罐样品)
注: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红章)。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9年5月14日至2019年5月21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北院)药学科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顾军生 电话:15189200865
六、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开标时须提供以上相应的资质证明、报价单、相关业绩、样品等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