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医食品采购项目供应商遴选公告

信息来源:盐城三院 日期: 2019-05-14浏览:

        我院拟就营养科特医食品进行招标,欢迎具有相关生产资质和销售资质的厂家(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 2019-5-3

二、采购内容: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特医食品(见附件1

三、合作期限1

四、招标要求

1.所供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

2.供应商需提供本次院方需求所有产品的相关信息(整包),包括产品种类,每一种产品各种营养成分含量、生产厂家、规格、价格、每克单价等(见附件2。属《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产品需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并提供相应材料。

3.投标报价为综合单价,供货期内按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综合单价包括产品、运输、税金、管理、风险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4.包装:包装应标明产品名称,厂名和地址,产品规格,营养素含量,以及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包装清洁干燥。

5.货票同行:送货时,需同时提供营养制剂的质量检测报告、送货单及发票。

6.所供产品要求是出厂三个月内的产品,其中进口产品双方协商。

7.产品若离保质期三个月还未使用完,须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8.订货周期:订货后1周内将货品送到我院。

9.订货量:根据临床营养科的实际采购量,不论数量多少,中标单位都须无条件配送。

10.投标厂家需承诺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若厂家售后服务差或产品出现异常情况,营养科有权无条件退货或立即终止合同。

11.有冷链需求的产品在库存及运输途中需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12.若在供货期间出现产品配方和/或包装更改,需提前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医院有权无条件退货并立即终止合同。

五、投标人要求:

    1. 一般要求

1)按工商等管理部门核准分类,经营范围包括或涵盖本招标项目,且公司资质年检有效,提供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设备、专业服务队伍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特定要求

1)投标公司须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企业为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2)非生产企业须取得生产企业的销售授权委托,出示生产企业相关资质文件。

六、报名必须提供的资料:

1.投标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特定资质要求:

   (1)投标公司为自产的生产企业: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及明细。

   (2)投标公司为委托生产的委托方:委托方食品流通许可证,受托方食品生产许可证及明细,委托生产协议。

   (3)投标公司为经销商:食品流通许可证,委托销售协议。另委托方为自产的生产企业,按 (1)提供;委托方为委托生产的委托方,按(2)提供。

3.拟投标产品信息

   (1) 投标产品必须属于食品生产许可证及明细的范围(用铅笔圈出相应位置)。若在明细中无明确对应的品种,由生产公司出具说明加盖鲜章,委托方、经销商加盖鲜章。

   (2)商品名应一致,包括外包装、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投标报价表中的商品名称。若外包装与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产品名称不一致,须由生产公司出具说明,委托方、经销商加盖鲜章。

3)进口产品必须提供海关进关单及检验报告,相关单据名称、投标名称应一致。

4)提供江苏省内三家医院的供货合同及发票复印件(产品、单价等基本信息清晰可见)。

请严格按照以上顺序编排报名资料,并均盖投标公司鲜章。不按顺序排序、资料不全或未盖鲜章者,均为报名不成功。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9514日至2019521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北院)药学科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顾军生  电话:15189200865                                    

八、开标时间:另行通知。(开标时须提供以上相应的资质证明、报价单、相关业绩、样品等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

                                              2019514


特医食品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