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关于竞价处置一批报废设备(三次)
2、挂牌起始日期:2026年 5 月 6 日—2026年 5 月 20 日
3、标的名称及概况
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各标段独立竞价、独立成交、独立签约结算。
标段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概况 |
转让底价(人民币:元) |
竞价保证金(人民币:元) |
标段一 |
电子类废旧物品 |
详见清单1 |
23615.00 |
2300.00 |
标段二 |
医疗类废旧物品 |
详见清单2 |
75219.00 |
7500.00 |
注:医疗设备、器械、电器等,具体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以实物为准。所有标的均按现状转让,不保证完整性、可用性及技术状态,竞买人须在竞价前自行踏勘现场并充分了解标的实物状况、权属情况及相关风险,一经报价即视为完全知悉并接受全部条款,竞价成交方不得在竞价成交后以清单与实物不符、资产现状与踏勘不符等理由拒签合同、拒缴款项、拖延清运,干扰医院正常工作秩序。若出现上述违规违约行为,我院有权取消其竞价成交资格并上报相关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合作单位名单,3年内禁止参与我院相关项目。
竞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处置物品的拆卸费、搬运费、装卸费、运费等其他费用均由竞价成交方承担,一切安全问题由竞价成交方负责,与院方无关;
拆卸、拉运、残料处置等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服从处置方对时间、人员、物品出入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管理与要求,自觉接受现场监督,处置中不得损坏和拿走其他非竞价处置资产,场地要清理干净。
本次处置的所有废旧资产均为报废废品,严禁竞价单位以任何形式转卖、翻新后用于临床医疗使用,严禁用于任何违法违规用途;废旧资产再生利用、无害化处置需严格遵守国家生态环保、再生资源回收相关法律法规,严禁污染环境。若因违规处置引发的法律纠纷、安全事故、环保责任等一切后果,均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责任,与我院无关。
本次标的物出售,出售方将于2026年 5 月 21 日上午9点组织现场察看。在公开竞价整个过程中,由竞价人自身原因未参加出售方组织的现场查看标的物导致的权益受损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现场踏勘察看现场联系人:陈先生,18951556322,标的物地址: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上午9点南院南门门口组织现场察看、上午10点北院东门门口组织现场察看)。
4、标的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成交单位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2日内,将成交价款全额转账至我院指定账户并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 3 日内完成合同约定的拆卸、运输、清理等工作,若乙方合同签订后 3 日内,未能完成或未能全部完成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经甲方催告后 2 日内仍未履行完毕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或委托第三方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拆卸费用、清理费用及存放费用或与此相关的其他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竞价人资格要求:
5.1、通用资格条件(所有标段均需满足)
主体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不接受联合体)。
经营范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再生资源回收、废旧物资回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等相关内容。
信用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合规承诺:承诺严格遵守国家环保、安全、危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对回收物资无害化处置、不二次污染、不违规流入市场。
5.2、标段专属资格条件
标段一:电子类废旧物品(电脑、打印机等)
(1)具备有效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
(2)承诺如竞价成交,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关于竞价处置一批报废设备(三次)项目(标段一)的物资回收后仅用于产品维修、翻新以及经维修、翻新后作为旧货再使用的活动,若对回收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处理,应当依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未取得处理资格的,应当将回收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交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处理企业处理,处理过程中对含存储介质的电子设备(硬盘等)进行数据销毁、物理破坏,不泄露信息。若我方违反上述承诺,所造成任何严重后果,均由我方自行承担。(承诺书需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自行添加其他承诺内容,格式自拟)。
标段二:医疗类废旧物品(医疗设备、器械、耗材、医疗废物等)
(1)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承诺不得将报废医疗设备恢复功能、不得流入临床使用,必须破坏性拆解、合规销毁(格式自拟)。
6、竞价人报名条件
6.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加盖公章)。
6.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6.3对应标段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危废经营许可证、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等)。
6.4对应标段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7、报名: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竞价报名的申请人于2026年 5 月 6 日8:30 时至2026年 5 月 20 日17:30时前添加微信发送符合本公告第6条所需资料的扫描件报名并进行资格预审(微信号:18951556322)或带齐符合本公告第6条所需资料到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华兴大厦10层)报名并进行资格预审。报名费每个标段100元,售后不退。
8、竞价保证金支付方式: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详见公告“3、标的名称及概况”,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为电汇、转账形式的保证金(现金除外),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6年 5 月 21 日下午16:00整。
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
账号:515900702210456
注:投标保证金凭证须在竞价签到时直接交给转让方。
9、交易方式及时间:
9.1 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并缴纳竞价保证金的竞价人,则直接确定其为成交方,按照不低于底价的报价确定成交价;
9.2 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并缴纳保证金的竞价人,将采用竞价方式以孰高者确定成交方及成交价。
9.3 签到与竞价时间:
签到时间:2026年 5月 21日14:30时至16:00时(地点: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南院五楼第一会议室)
竞价时间:2026年 5月 21 日16:00时(地点: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南院五楼第一会议室)
竞价顺序为:标段一→标段二
9.4 本次项目代理服务费分别为标段一:¥1000元整,标段二:¥1000元整
,由标段成交方竞价人承担。
10、不符合条件或未成交的竞价人保证金,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无息)。
11、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
成交单位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2日内,将成交价款全额转账至我院指定账户并签订合同,按照《废旧资产出售合同》的约定向出售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账户(户名: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开户银行: 盐城市建设银行解放路支行,账户:32001735036051462504)。
12、竞价公告发布地点:
竞价公告在“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https://www.jsycsy.com/index.htm”,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发布的更正公告信息。
1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出售方: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
王女士 0515—81600089
代理方: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陈先生 18951556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