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
室
、
科
、
部
:
根据《关于公布2024年第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
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24)3号)、《关于公布2024
年第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苏继委办发
(2024)1号)和《关于公布2024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
知》(盐卫规划(2024)3号)文件精神,经国家、省市卫生部
门批准,现将2024年度我院面对全国、全省及全市开展的国家
级、省级、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进行公布。为保证相关继续医
学教育项目的顺利实施,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组织项目实施
各科室要严格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要求,加强管理。从师资质量、项目内容、学时等方面做好安排,努力提高项目质量和效果。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内容、学分等。对国家级项目,要准确把握项目定位,面向全国招收学员,不断提升项目学术水平、执行质量和外省份学员占比,提升项目在全国范围的辐射力和影响力。对省级项目,要面向全省招收学员,充分发挥项目在全省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中的作用,保障项目按照计划高质量举办。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须面向全市范围举办,未按期完成项目的负责人取消下年度的申报资格。
二、强化项目过程管理
在我市举办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区县级、单位自管继教项目,须提前十天到钉钉上申请举办学术活动,通过审核后,由教育处在盐城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提交项目申请,在“健康盐城”app后台发布会议信息(国家级、省级项目还须按省继教委要求提交材料和在相应的平台提交相关信息)。项目举办结束后5天内在“健康盐城”app上传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会场照片、主讲人照片等相关材料。
三、规范各类学分授予
在我市参加各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含国家级、省级、市级、区县级、单位自管项目及公需课)学习的人员,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参会人员(包括现场会议和线上直播会议)统一通过会议签到签退、考试或考核数据导入的方式授发学分(国家级、省级继教项目按省继教委要求签到签退,按省继教委审核结果授予相应的学分)。签到签退、考试或考核时间必须在项目举办日期范围内(直播参会签到签退、考试或考核时间须在会议管理员设定的时间范围内),超出时间范围的数据不予认可。
附件: 1. 2024年 国家 级继 续医学教育项目表
2.2024
年省
级
继续
医
学教
育项目表
3. 2024
年
市
级继续
医学
教育
项目
表
4. 2024年度盐城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医院学会主办部分
5. 2024
年
国
家级
、 省级继续医学
教
育备案项目
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4年5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