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诚信规范手册

信息来源: 日期: 2025-07-29浏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于2023年11月28日发布了《科研诚信规范手册》,该手册对科研不端行为做出了明确界定:

(一)不诚实的表述

篡改:故意改变研究材料、设备、过程,或改变、省略数据和结果,使得研究结果无法准确呈现。
 剽窃:在未注明出处或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他人的研究计划、假说、观点、方法、结果或表述。
 伪造:在申请书、研究报告、论文及著作中提供虚假数据或信息。
 提供虚假信息、隐瞒相关信息以及提供不准确信息。
 (二)对研究对象的不当处理或伤害
在涉及人类参与者或实验动物的研究中,违反知情同意、保护隐私等规定,或违反实验动物保护规定的行为。

(三)侵犯或损害他人的正当权利
  例如署名权和优先权,妨碍他人研究成果的正常发表,擅自或随意标注资助来源,以及恶意投诉等行为。

(四)一稿多投和重复发表。

(五)参与或与他人合谋隐瞒不端行为,或为其提供便利。

(六)通过“请托、打招呼”或贿赂、利益交换等不正当方式影响评审的公正性。

(七)虚报、冒领、套取、贪污、挪用、侵占或滥用项目资金。

(八)违反相关政策、规定或规则
 除了针对科研不端行为的政策外,科学研究还需遵循许多其他政策、规定或规则,违反这些也可能被视为科研不端行为。

(九)擅自透露保密信息
 尽管透露保密信息可能不会破坏研究数据的有效性和准确性,但它违背了科研诚信的基本要求,扰乱了正常的科研秩序,仍可能被认定为科研不端行为。

(十)故意隐瞒可能对社会或公众造成危害的研究信息
 如果因隐瞒而导致社会或他人处于危险之中,这可能被视为一种违背诚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