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 日期: 2023-05-12浏览: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文件精神,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专技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5月20日及以后出生)。

6、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岗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具有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或通过英语四级及以上考试(相应的成绩不低于425分)。

8、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9、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10、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1、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参加招聘时,不需要参加笔试环节,直接参加实践操作与面试环节,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服务未满三年的(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

4)2023年6月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件发至邮箱:ycsyzzrsc@126.com,也可携报名材料至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北院急诊楼8楼综合办公室。(盐城市剧场路75号)

联系电话:(0515)81600015、81608002。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20日(周一至周五全天,周六上午均可报名,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2:30-6:00。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核

1、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①《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专技人员报名表》(附件2);②本人身份证;③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④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⑤2023届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还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⑥以2023年毕业生身份报名的2021届、2022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⑦个人简历;⑧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或成绩通知单(相应的成绩不低于425分)。上述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2、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符合报名条件的网上报名人员在考试前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到现场进行审核。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3、报名期间,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报名时间截止时,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视为没有异议。

4、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理论考试、面试、实践技能操作考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1、理论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范围。理论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设50 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淘汰。

2、确定面试和实践技能操作考试人选:在理论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和实践技能操作考试的人员(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和实践技能操作考试人选;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风度、专业知识等,通过对应聘者进行目测、面试和提问进行评分,总分为100分,设60 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淘汰。

4、实践技能操作考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

5、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理论考试成绩占综合得分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得分的30%,实践技能操作成绩占综合得分的20%;对招收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的岗位,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为面试成绩占综合得分的40%,实践技能操作成绩占综合得分的60%。

四、聘用

1、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核实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等。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同分取舍办法同前)。

4、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招聘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招聘规定,阳光操作,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取消聘用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给予严肃处理。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5-81600015、81608002(市三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 0515-81600060(市三院监督审查室)


 附件1: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编外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pdf

 附件2: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专技人员报名表.doc



 

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