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责任保险及附加险招标公告(第二次)

信息来源:盐城三院 日期: 2019-04-17浏览:

 医疗责任保险及附加险招标公告(第二次)

 

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拟对医疗责任保险及附加险项目进行院内竞争性谈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医疗责任保险及附加险

二、采购内容:医疗责任保险及附加险(详见附件)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本项目采购上限控制价: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

五、投标人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经中国保监会正式批准开展保险业务的全国性保险公司。

3、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省级分公司授权的市、区县级分公司),且每家法人公司只允许一个经营单位参加投标。

4、投标人具备盐城市卫健委确认的盐城地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承保资格。

5、如有开展大型三级医院医疗责任保险经验,并且有较好理赔服务经历的优先考虑。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接收投标报名时间:2019417日至2019422日正常工作时间。

七、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9422日下午500前,逾期不再受理。

八、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开标当日递交。

九、投标报名地点: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招标采供部(新都西路2号)

十、联系电话:0515-81600117

十一、开标时间、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十二、投标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三合一)。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委托人必须是竞标单位的在职在册人员)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时必须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5、与项目相关的有效资质证明材料。

以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十三、投标人请将材料按《标书内容装订顺序》所述要求订成竞标文件,正本1册,副本3册,装入文件袋密封,并在每一封贴处密封签章。请在文件袋封面贴上“投标材料目录”,并标明“投标项目名称”、“评标时开启”字样、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

十四、开标前注意事项: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请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在开标时交医院评标小组审验。

十五、开标结束后投标书由医院保留,不再退回投标人。

 

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

2019417

医疗责任保险附件.doc